法律上婚后財產加名離婚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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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婚后財產加名指的是婚前一方購房 , 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于贈與行為 , 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則雙方約定分配比例 , 一般原則上是一人一半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 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 , 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法律上婚后財產加名離婚怎么分配】夫妻對共同財產 , 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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