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廢車押運員人名不對會有什么后果


危廢車押運員人名不對會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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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廢車押運員人名不對會有什么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 , 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 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 , 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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