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金園人才小區入住條件


1、本市轄區內各級黨委人才辦組織有關部門評定的人才 。
2、與市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學校、醫院、科研院所和國家及省駐新單位、依法納稅企業等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滿1年(含)以上,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3個月(含)以上 。
3、申請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區范圍內無房產,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在規定的20m2以下 。
【新鄉市金園人才小區入住條件】4、申請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市區未購買或承租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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