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虐童事件引熱議國內和國外在處理虐童事件上有何不同
在國外 , 虐待兒童的行為是法律的高壓線 , 而在中國還是一條虛線 。雖然形式上禁止但定性模糊 , 而且處罰疲軟 。中國虐待兒童案件屢禁不止,嚴重威脅到兒童健康,而中國刑法中沒有此項罪名的法規 。由此社會呼吁應當盡快增設獨立的虐待兒童罪罪名,將沒有造成死傷但是性質惡劣的虐童行為予以犯罪化 。
【深圳寶安虐童事件引熱議國內和國外在處理虐童事件上有何不同】美國法律對待虐童行為是零容忍態度,同時有極其嚴厲的監督和懲戒措施 。虐童在美國大部分州被視為一項重罪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美、英等國家在處理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時漸漸轉向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 。而且相關管轄部門可以對發生虐待兒童事件的幼兒園予以關閉停業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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