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師函就表示要應訴嗎


【收到律師函就表示要應訴嗎】收到律師函可以不理會 。律師函只是知會你 , 你已經被對方委托法律專業人事以法律途徑處理你們之間的矛盾,你可以拒簽,甚至可以不與對方律師會談 , 但這可能會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傳票 。法院傳票你也可以不理會,這樣法院會以被告因無法知會到庭,或消極對抗,而直接判對方勝訴 。你可在15內上訴,超過15日不上訴,法院的判決會自動生效并開始執行 。如果你還是拒絕不執行,對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令 。對方采取行動,有可能會被對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構成犯罪如信用卡詐騙罪等)的,對方會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當然,也有可能對方所發的律師函與事實不符,最后不了了之,但只是極個別的情況 。另外,在收到對方的律師函后,應該認真研究對方的意圖,積極應對,以盡可能地保護乙方的權益 , 而不應該消極地一概置之不理 。收到律師函,并不意味著你將承受律師函上所述風險,也不排除當事人言歸于好的可能嘛,何況是非自有法院公斷!所以大可不必因為律師函而自亂陣腳、輕舉妄動 。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蹤事態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對方發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 。當然,律師函中又能會傳達當事人催告、拒絕、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這些將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對此謹慎評估 。收到律師函可以不理會,但是也有可能帶來更嚴重的后果 , 也可能不了了之 。但是最好是面對律師函 , 好好的處理 , 該怎么協商就協商,不好協商就積極應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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