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嫁妝可以分割嗎
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后,婚姻關系依法確立 。在此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均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間送出的 , 應該視為是一種“贈與”行為,所以該財產應該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離婚時嫁妝可以分割嗎】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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