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個人所得稅要匯算清繳

【什么情況下個人所得稅要匯算清繳】
新個稅法規定 , 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并對一個納稅年度中取得的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匯算清繳,那么在什么情況下納稅人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呢?什么情況下個人所得稅要匯算清繳?【1】納稅人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四項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預扣預繳的稅額低于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納稅人申請退稅的 。以上即為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的具體情形,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此外,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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