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捕要多長時間

【檢察院批捕要多長時間】
檢察機關批捕的時間要求是拿到申請書后七日內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 , 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 , 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不批準逮捕的 , 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 , 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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