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都需要的證件是什么


【辦理離婚都需要的證件是什么】辦理離婚登記程序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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