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廠四年沒簽合同可以起訴廠嗎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發工資 。
《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進廠四年沒簽合同可以起訴廠嗎】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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