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分得較多的財產


如果想要離婚多分財產,必須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以下情形:
1、隱藏財產:比如提前把車輛、收拾等貴重的財產藏起來 , 被視為隱藏財產 。
2、轉移財產:多指提前變更財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 如馬某某提前轉移寶寶的財產 。
3、變賣財產:如果把變賣房子的錢存起來 , 或者已經花了,最終未必會少分 。如果變賣房產后,房產漲價了 , 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
4、毀損財產:實際中經常出現夫妻矛盾激化,可能出現砸壞車輛、收藏品等貴重物品的行為,若有證據證實,可以申請主張多分財產 。
5、偽造債務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 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離婚時如何分得較多的財產】離婚后 ,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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