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是否要預約
視地區情況而定 。根據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的業務量決定,一般情況下,辦理離婚登記的較少,應該不用預約 。
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的手續: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離婚登記是否要預約】(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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