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居間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借款居間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
居間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強制性規定,合同是當事人自由意志的表達,就是有效的居間合同 。
《合同法》第245條第1款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
《合同法》第245條第2款規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r />
《合同法》第426條規定第1款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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