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勞動仲裁時效有哪些規定
【法律對勞動仲裁時效有哪些規定】
法律對勞動仲裁時效的規定有: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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