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是多久


辦理房產證的期限:
1、我國法律對開發商協助業主(或代為)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沒有嚴格的限制 。
2、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可以約定 。目前開發商為了避免將來產生糾紛,一般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辦證的期限為18個月 。
【國家規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是多久】3、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 , 則開發協助或代為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應為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內完成 。
4、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內沒有履行辦證的義務,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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