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發布公告


批捕后在逃的需要發布公告,對符合上網條件的在逃人員,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信息登記表 , 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并加蓋公章后,連同在逃人員法律文書原件一并交給同級刑偵部門 。
【法律依據】
【批捕后在逃的是否需要發布公告】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 , 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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