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能開清稅證明嗎


【副本能開清稅證明嗎】副本不能開清稅證明 。清稅證明的開具在國地稅聯合辦稅服務大廳進行申請 。所需材料為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單位納稅人還應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復印件 。副本的本義是指同一書抄出的復本 。有時也稱別本,是對正本而言 。清稅證明是稅務局為工商局出具的一種通知書,證明要注銷公司沒有拖欠稅款的情況,納稅義務已經完成 。清稅證明并不是稅務注銷,其為稅務注銷的最后一步,一般情況下將一個企業的稅務注銷后可以要求辦理稅務注銷的稅務局出具一張蓋章的清稅證明,攜帶清稅證明可以去注冊企業的工商局申請注銷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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