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哪些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哪些】(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 , 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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