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公有住房如何買賣

【承租的公有住房如何買賣】
承租的公有住房買賣流程是:
1、公房承租人在落實受買人后,先按當時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與公有住房權屬人或受托人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合同》 。
2、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過戶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公房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核心辦理交易過戶審核手續 。
3、在收到經區、縣房地產交易核心審核的《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過戶審核表》后,持《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及《出售合同》、《過戶審核表》等有關資料向公有住房權屬人或受托人辦理購房手續,并交納公有住房購房款項和首期房屋維修基金 。
4、公房憑《過戶審核表》及有關資料按規定分別向財稅部門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稅費或保證金后三天內 , 公房憑稅費或保證金交款憑證及有關資料向區、縣房地產登記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 申領房地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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