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應該怎么辦


如果承租人未及時提出繼續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賃期滿后又未及時遷出承租的房屋,即屬違約行為 。這時,承租人除了應當支付逾期使用期間的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如果因這一違約行為給出租人造成經濟損失 , 而這種損失已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
【法律依據】
【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應該怎么辦】《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 。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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