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量刑標準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量刑標準】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指揮人員或者值班、值勤人員執行職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的 , 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戰時從重處罰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