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監視居住釋放條款有哪些


對于監視居住強制措施解除的規定是:
【刑訴法監視居住釋放條款有哪些】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 。解除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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