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過了還算累犯嗎


【緩刑期過了還算累犯嗎】緩刑期滿再次進行犯罪是不會構成累犯的,因為緩刑本身不是一種刑罰的處罰,所以不構成累犯的條件,如果他構成累犯的話通常是在認識的刑法處罰之后,執行完畢5年之內又再次進行犯罪的情況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 , 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 , 都以累犯論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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