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
法院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 ,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
法律依據:
【訴訟離婚要多長時間】《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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