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同時履行抗辯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只適用于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保險等合同 。
【法律依據】
【如何理解同時履行抗辯權】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 , 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 。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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