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怎么寫

【合伙協議怎么寫】
合伙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總則;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合伙企業名稱和住址;合伙人的姓名及住址;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交付出資的期限;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及債權債務;入伙及退伙;合伙企業解散、清算等內容 。
最后合伙人簽字或蓋章,寫明日期 。
法律依據:
《合伙企業法》第十八條: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六)合伙事務的執行;(七)入伙與退伙;(八)爭議解決辦法;(九)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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