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履行地有哪些規定


租賃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有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 , 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 , 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
【法律依據】
【租賃合同履行地有哪些規定】根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九條,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 , 從其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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