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土地使用產權年限是多久
【綜合土地使用產權年限是多久】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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