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侵占罪怎么認定的


侵占罪認定標準如下:
(一)拒不退還、拒不交出的前提條件:權利人已經經過請求 。
(二)拒不退還、拒不交出必須是侵占行為人作出的,這是本罪的必備要件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職務侵占罪】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夫妻財產侵占罪怎么認定的】【貪污罪】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 , 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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