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及材料


根據《不動產登記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不動產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及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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