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發包方的主體都可以是誰


有獨立財產 , 能夠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都可以成為發包方,包括法人單位、其他組織、公民、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聯營體等 。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建筑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 。
【建筑工程發包方的主體都可以是誰】建筑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