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婚后財產分割可以約定嗎

【夫妻雙方婚后財產分割可以約定嗎】
婚后財產約定有效 。
我國新《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以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
在我國,夫妻財產約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財產共同制 。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法定夫妻財產制,只要夫妻沒有財產約定,法律就推定其采用夫妻共同財產制 。但是,如果夫妻訂立了有效或沒有約定的財產,才認定夫妻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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