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居兩年怎么取證


【離婚分居兩年怎么取證】離婚分居兩年如何取證,只要有具體的事實,肯定會留下證據 , 但是并不是分居兩年法院就一定會判決離婚,這僅是證明夫妻感情不和的證據之一 。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人證 。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