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公安廳長有哪些權力

【副公安廳長有哪些權力】
副公安廳長有協助廳長抓好全面工作,并按照分工負責有關工作的權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的各級領導干部在履行職責時,有權對所轄民警進行調動、任免、考核和獎懲等管理 。副公安廳長作為公安機關的一級領導干部,有權對公安機關的民警進行調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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