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怎么算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 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在本單位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 。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 。最高為12個月工資 。月工資為:本人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
【法律依據】
【非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怎么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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