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 。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 , 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 并登報聲明作廢 。
申請人請提供以下資料:
1、遺失發票開票明細 。
2、發票遺失作廢聲明 。
3、遺失發票存根聯或記賬聯復印件 。
【發票丟失如何處理】4、經辦人身份證明 。其次,由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核實其信息真實性后出具《遺失已填開發票處理意見單》,申請人憑此作為記賬憑證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