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自考如何辦理外省轉入手續 揭陽自考辦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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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轉入手續 。
考生檔案在3月份轉入我省的,辦理時限為當年的3月1—25日;
考生檔案在9月份轉入我省的 , 辦理時限為當年的9月1—25日;
2.如逾期辦理,考生檔案將被退回轉出省 。
3.考生在我省記錄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必須與轉出省所記錄的個人信息一致,如有變更,須提供公安部門的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

校驗流程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 , 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
2.提交轉入申請后,由系統將采集的圖像與考生信息數據庫進行關聯校驗 , 采取信息化手段與公安部門人口庫等權威渠道開展圖像比對 。

如校驗通過,可直接進入省考辦審核環節,考生無需現場提交材料;
如校驗不通過,考生仍須前往當地市考辦現場辦理相關轉考手續 。
現場辦理流程
1.需現場辦理手續的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考籍管理模塊中的外省轉入功能,查實我省考辦已經接收到轉出省考辦寄出的考籍檔案,記下外檔號,

2.前往縣(區)考辦打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并簽名確認;
【揭陽自考如何辦理外省轉入手續 揭陽自考辦在哪】3.向縣(區)考辦提交該登記表以及我省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注明外檔號 。
4.縣(區)考辦收集并驗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轉入憑證》交考生 , 證件原件退回考生 。
5.縣(區)考辦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后,在復印件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 分別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將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報省考辦 。
省考辦審核
省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 , 考生可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
審核通過的考生,可使用該系統的畢業預測功能查詢報考專業所需通過的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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