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醫保支付政策

天津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醫保支付政策

》》》天津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醫保支付政策
第一條 醫療機構設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按照國家和本市“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有關政策執行 。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符合規定的“互聯網+”醫療復診服務 , 按照公立醫院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價格收費和支付 。發生的藥品費用比照線下醫保規定的支付標準和政策支付 。
【天津互聯網+醫療服務機構醫保支付政策】
第二條 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互聯網+”醫療復診服務,應在其線下實體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內,不得超出其互聯網診療科目范圍 。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互聯網診療服務 , 僅限能夠在線獨立完成的常見病、慢性病復診 。


第三條 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互聯網+”醫療復診處方,應符合衛生健康部門互聯網診療、處方管理等相關規定 。在線開具的處方在本院購藥或流轉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并經藥師審核后按規定上傳醫保結算系統 。
第四條 參保人員在本市“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復診并開具處方發生的診察費和藥品費,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按照本市醫保有關規定支付 。其中個人負擔的費用,可按規定由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 。提供藥品配送服務的費用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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