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備案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公告

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備案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公告

福州市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備案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公告
根據市政府文件辦理告知單精神,結合我市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實際,為加大租賃補貼保障力度,簡化租賃備案手續,讓申請人盡早獲得保障,現對于我市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1、已獲得實物保障資格,輪候期超過六個月且未享受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的A、B、E類保障家庭和兜底保障家庭;
2、已獲得實物保障資格 , 已退出承租的公租房但未退出保障資格的A、B類保障家庭和兜底保障家庭;
3、已獲得貨幣保障資格,尚未享受租賃補貼的A、B、E類保障家庭和兜底保障家庭 。
二、受理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容缺受理制”,辦理時間為周一至周日,每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三、受理地點
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國房中心”窗口 , 
受理地址:福州市臺江區高橋如69號三層344-345窗口 。
四、申請材料
1、保障家庭主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租賃合同雙方應在合同原件上簽名并加蓋手?。?
注意:提交的租賃合同應已生效或即將生效,且租期不可低于三個月 。
五、辦事流程
1、保障家庭主申請人與房屋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2、保障家庭主申請人攜申請材料前往受理地點提交;
3、保障家庭主申請人在受理地點現場簽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容缺受理承諾書》;
4、工作人員將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三個工作日后通知審核結果;若審核通過的,將自12月11日起通知保障家庭主申請人前往鼓樓區楊橋東路152號一層服務大廳辦理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協議簽訂手續;未通過的,需重新提交材料 。
六、保障金額標準
 
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備案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公告

文章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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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注意事項
1、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容缺受理制”僅限本公告提及的實施對象使用,非我市住房保障對象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暫不適用于“容缺受理制” 。
【福州中心城區公租房輪候保障家庭房屋租賃備案實施“容缺受理制”的公告】2、已參加公租房實物配租的保障家庭不可同時享受租賃補貼保障,請收到2023年12月7日至10日公租房配租通知的保障家庭等待公租房配租 , 請勿辦理本公告相關業務 。
3、每戶保障家庭在保障資格有效期內僅能適用一次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容缺受理制” 。
4、申請人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員將在三個工作日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審核辦理結果 。
5、通過“容缺受理制”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保障家庭,簽訂的《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協議》期限為三個月;協議到期后申請人如需繼續申請租賃補貼,需補充提交出租方身份證件、房屋產權證書、租賃備案委托書等相關材料后,另行簽訂《住房保障租賃補貼協議》 。
6、如對上述事宜有疑問 , 可撥打咨詢電話:87620220或87551560,監督電話:22850375;或前往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344-345窗口現場咨詢工作人員 。
福州市國有房產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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