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辦理護照所需材料 煙臺普通護照補發辦理條件


煙臺普通護照補發辦理
辦理條件: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 。
辦理程序: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制作普通護照 。受理機關: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煙臺辦理護照所需材料 煙臺普通護照補發辦理條件】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
受理機構: 出入境大隊,出入境辦事接待大廳
法定期限: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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