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公租房政策一覽 秦皇島市公租房的政策

秦皇島公租房政策一覽 秦皇島市公租房的政策

秦皇島公租房政策一覽
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投資建設,限定建筑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城鎮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 及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對象供應的有限期承租和有償居住的政策性租賃住房 。
位置及房源狀況

楊道莊學府嘉園、大儒世家公租房項目位于秦皇島市開發區西區市第一中學以北,單套房屋建筑面積40-60㎡ 。
租金標準
依據《關于下發城市區公租房租金標準的通知》(秦價費字〔2016〕34號)規定,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含物業費、電梯費)為:海港區9元/平方米/月,開發區西區參照海港區標準執行 。
租房分配

1.公租房采取隨機搖號方式進行分配 。
2.已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資格的家庭可參與公租房搖號,參加本次搖號并選取住房后,將在辦理入住手續后取消原保障資格;參加搖號未搖中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將繼續輪候廉租住房 。
公租房期限
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承租期限一般為2-5年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定期對承租期限內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進行復核 。經復核已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取消其保障資格 。

注意事項
列入選房范圍的家庭未參加當期選房或選房后放棄承租的,自當期選房開始之日起2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
【秦皇島公租房政策一覽 秦皇島市公租房的政策】租賃期限內,承租家庭因房產情況發生變化,是否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內,承租家庭因購買、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各類房產的,應主動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報,經審核后如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應及時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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