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低保家庭成員勞動能力認定標準是什么?

大連低保家庭成員勞動能力認定標準是什么?

?大連低保家庭成員勞動能力認定標準是什么?
答:申請低保家庭成員,按以下方法進行勞動能力認定:
申請低保家庭成員的勞動能力分為4個等級:未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ㄒ唬?8周歲(含)至60周歲(女55周歲),身體健康的成年人,視為未喪失勞動能力;60周歲(女55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
?。ǘ┮訝范ㄉ瞬械燃兜墓ど巳嗽?,一至四級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六級視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

 ?。ㄈ┏鐘脅屑踩酥さ娜嗽?,視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一、二級,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視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三級,語言聽力殘疾一、二級,視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視力、肢體、智力、精神殘疾四級,語言聽力殘疾三、四級,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

18周歲(含)至60周歲(女55周歲),未確定工傷等級(未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以喪失勞動能力為由申請低保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認定 。申請人可以按規定向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或者向所在地區(市)縣民政和衛生健康部門共同指定的醫療機構申請進行勞動能力認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認定)的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鑒定(認定)結論一年內有效,到期后應再次進行鑒定(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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