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人才購房券領取條件是什么 宿遷市人才購房券條件

宿遷人才購房券領取條件是什么 宿遷市人才購房券條件

申請條件:
1.當年度從市外新引進的全職就業人才(與引進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
2.自主創業人才(須為企業主要負責人 , 所在企業實收資本中貨幣投資不少于30萬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 , 且已完成注冊登記、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相關手續)

申請對象:【宿遷人才購房券領取條件是什么 宿遷市人才購房券條件】

全職在宿遷市中心城區創新創業(宿豫區、宿城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湖濱新區、蘇宿園區、洋河新區)的人才并符合以下條件:

1.“6+3+X”制造業產業體系和20條產業鏈上企業,以及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
2.“6+3+X”制造業產業體系和20條產業鏈上企業引進的高校畢業生(含境外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 。
3.民辦學校、民營醫院引進的人才(含境外高校畢業生) 。
申領材料:
就業類: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流水、學歷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
創業類:身份證、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企業社保證明和納稅證明以及學歷學位證書或職稱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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