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相關解答

揚州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相關解答

【揚州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相關解答】1、什么是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行為 。
2、被征地農民如何確定?
被征地農民應當從征地前擁有該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農業義務的成員中產生,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優先權 。
被征地農民的名單由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商定后提出,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 并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公示后,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確定 。
3、被征地農民的年齡段如何劃分?

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為界限 , 將被征地農民劃分為三個年齡段:
“未成年年齡段”是指16周歲以下被征地農民;
“勞動年齡段”是指16周歲以上至60周歲以下被征地農民;
“養老年齡段”是指60周歲以上的被征地農民 。
4、未成年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如何保障?
未成年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按照當地安置補助費的標準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不再作為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社會養老保險 。
5、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如何保障?
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在企業就業的,應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擇業(靈活就業)的,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

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6、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如何保障?
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次月起,按照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按月領取養老補助金 。
7、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什么?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主要包括安置補助費及其增值收益和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從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會保障費用 。

8、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標準是什么?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標準為:市區(不含江都區)按照市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計算;江都區和各縣(市)按照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1倍乘以139計算 。
9、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參保后,養老待遇如何計發?
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且繳費15年以上 , 按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60周歲,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 。
10、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征地前已經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如何處理?
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在征地前已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并且符合基礎養老金領取條件的 , 可同時享受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并按規定將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退還給保障對象本人 。
11、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已參加所在企業的職工養老保險的 , 個人繳費部分如何返還?
個人繳納的部分由企業在其工資中代扣代繳,此部分費用按先繳后返的原則,由個人申請按年度從其個人分賬戶中退還 。
12、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達到養老待遇領取條件的 , 個人分賬戶資金如何處理?
保障資金專戶中個人分賬戶資金如有剩余,資金本息余額一次性退還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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