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住房補貼政策 余姚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余姚住房補貼政策 余姚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余姚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近日 , 余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余姚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余姚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此次細則的制定旨在貫徹落實寧波市《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余姚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購房補貼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精神 , 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合理住房消費 。
一、執行時間及對象
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 在余姚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個人可申請購房補貼 。購房時間以購房人在寧波市房產市場監管服務平臺首次簽約時間為準 。
二、補貼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預售、現售)購買人一次性給予購房發票價款1%的貨幣補貼(不含車庫、車位、儲藏室等附屬用房價款),最高不超過4萬元 。
三、購房補貼申報材料
1.購房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人購房發票(復印件須加蓋開發企業公章或不動產登記機構檔案查詢專用章)
3.購房人的有效銀行卡(復印件)
4.《余姚市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申請表》
點擊下載:余姚市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申請表.docx

四、風險管理
購房補貼實施前已網簽的住房,購房補貼實施期間發生網簽合同備案撤銷的,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保證房屋買賣關系解除的真實性,不得以網簽撤銷重簽或改簽給其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的形式協助買受人對購房補貼實施前已成交房屋申領補貼 。發生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變更備案的,按首次網簽時間給予認定 。
五、注意事項
1.購房補貼實施時間(2024年6月30日)屆滿后,已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的申報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的應在完成所購房屋不動產所有權登記之日起半年內申報 。未在規定截止時限內申請補貼的,視作自動放棄,一律不再辦理 。

2.除新建商品住宅之外,其他類型的商品房包括但不限于調產安置購房、產權調換購房、商業、辦公、車位、車庫、儲藏室等不在補貼范圍內;非個人購房不在補貼范圍內 。
3.房屋由多人共同購買的,補貼申請人由共有人之間共同協商,以共有人中一人作為申請對象,不得多人重復申請 。
4.本次購房補貼可與已實行的其他補貼如人才購房補貼和大學生購房補貼等疊加享受 。
六、申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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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在完成所購房屋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后向余姚市房產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城區南雷路222號住房保障中心便民服務廳一樓)提交相關材料 。(政策咨詢電話:0574-6271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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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房產市場管理服務中心對申請補貼情況(合同網簽備案時間、不動產登記情況、購房人、房屋性質及有關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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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核符合購房補貼申領條件的,余姚市房產市場管理服務中心計算補貼額度 , 每月分類編制《余姚市新建商品住房購房補貼資金申請匯總表》,經復核后交由市住建局發放 。
【余姚住房補貼政策 余姚市購房補貼實施細則】政策來源:余姚發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vjl0fE92yDA3ky9FLFtf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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