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臺州社保醫療報銷比例

臺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臺州社保醫療報銷比例

臺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的門診報銷比例
在參保地和市內一卡通三級、二級、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由統籌基金分別按10%、20%和50%支付;已參加公立醫院改革的一級及以下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按60%支付 。各級醫療機構中草藥門診報銷比例為50% 。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900元 , 與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的參保人員為1200元 。藥店購藥(參保地慢性病用藥除外)、市外門診費用不予支付 。
【臺州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臺州社保醫療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住院報銷比例
在參保地和市內一卡通三級、二級、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至最高可報費用限額以下部分,統籌基金分別支付70%、75%、80% 。

在市外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至最高可報費用限額以下部分按50%比例支付 , 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按40%比例支付 。
城鄉居民住院起付標準

市內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600元;市內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市外定點醫療機構1000元 。同一醫保結算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以入住醫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 , 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計算起付標準 。
特殊病種門診
參保人員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享受住院待遇標準,不設起付線,以醫保年度為一個結算周期,并計入當年度住院最高可報費用內 。
大病保險
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住院、特殊病種門診合規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后累計個人負擔部分及大病保險特殊用藥費用,2萬元以上至5萬元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承擔60%;5萬元(含)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承擔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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