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人才房申請條件 2023慈溪市人才公寓使用+交易規定

慈溪人才房申請條件 2023慈溪市人才公寓使用+交易規定

2023慈溪市人才公寓使用+交易規定
關于人才公寓使用和上市交易的規定
1.人才公寓僅限于購房者本人家庭居住使用,5年內不得轉讓或出租 。
日常物業管理應當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并與所在小區商品住房享受同等服務,承擔同等義務 。

【慈溪人才房申請條件 2023慈溪市人才公寓使用+交易規定】2.人才公寓10年內為有限產權 , 房產限制上市交易期從購房結算發票開具之日起計算 。
市相關部門在不動產登記權證上注明“人才公寓”字樣 , 在權證附記欄中注明限制上市交易起始日 。

購房者購房后 , 除特殊情況(如招錄進機關事業單位、垂直管理企業單位,提前退休,喪失勞動能力等)外,須在慈溪市企業再連續工作滿5年后方可轉讓房屋產權;須購房后在慈溪市企業再連續工作滿10年后方可獲得房屋完全產權 。

購房者5年內調離慈溪市企業工作的,須購房滿5年后才能轉讓 。
3.購房者購房滿5年后轉讓房屋產權的,應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認定 。
轉讓時應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繳納標準為房屋控制標準面積以內部分成交總金額(其成交總金額低于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或者人才公寓評估價時 , 以評估價為準)與原購買人才公寓控制標準面積以內部分價格差價,按購房者購房后實際在慈溪市企業工作的月份數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房屋控制標準面積成交金額-原購房控制標準面積金額)÷120×(120-購房者購房后在慈溪市企業工作月份數) 。
在慈溪市企業工作時間,以購房者在慈溪市企業參保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份數進行認定 。
政策來源:慈溪人才網 , 原文https://www.cxhr.com/news/18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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