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什么是特困供養保障政策的三無條件

新鄉什么是特困供養保障政策的三無條件

特困供養保障政策中的三無條件指的是: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和無義務能力 。
“三無”條件
1. 無勞動能力:
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殘疾等級為一、二級、三級的智力、精神;【新鄉什么是特困供養保障政策的三無條件】

一級、二級肢體、視力殘疾人和一級言語、聽力殘疾人;
因病及其他原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
2. 無生活來源:收入總和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 。
3. 無義務能力:
具備特困人員條件;
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包括三級精神、智力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在監獄服刑人員 , 且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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