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嗎

茂名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嗎

茂名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嗎
按規定,員工本人和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
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情形 。因此 , 如果員工與原單位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就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茂名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嗎】

哪些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參保繳費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
其中,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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