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表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表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
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2023年職工醫保繳費上下限基數的通知》(閩醫?!?023〕64號)精神,現就調整我市2023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上下限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表 泉州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一、2023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 。

二、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不低于4212元 。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 。
繳費比例和繳費年限
1.職工醫保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按其職工月工資總額的7.5%繳納,職工按個人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不再繳納職工醫保費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按照每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300%執行,繳費比例為9.5% 。參保申請當月繳費的醫療保險關系當月生效,申請次月繳費的醫療保險關系次月生效 。


2.參保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應滿25年,在我市實際繳費年限必須滿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累計繳費年限或在我市實際繳費年限不足規定時間的,應按本人申報辦理醫保在職轉退休手續時的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一次性補足醫保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保待遇 。一次性補繳的醫保費全部進入統籌基金,不劃入個人賬戶 。
3.解除勞動關系后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以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職工醫保費,由其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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